.................................(陳炳宏)2010年09月22日蘋果日報
最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針對其主委是否應該由委員互選,還是由行政院長指派一事,聽說委員間意見搞不定,所以決議由行政院來決定。這事聽來有點奇怪,因為NCC號稱是獨立機關,但自己卻不能做決策,反而要由行政院來替它作決定,感覺好像不是獨立機關應有的作為。如果NCC連這麼重要的決策都要由行政院來替它決定,這就好像NCC在跟大眾宣示它根本不是獨立機關一樣,因此大家就不用再爭論說NCC到底獨不獨立啦!不然為何NCC要自廢獨立的武功,將不能決定的事由行政院來替它決定呢?
有關NCC主委到底是該由行政院長指派,還是由委員互選,這事在NCC成立迄今好像都不是「問題」,因為過去三屆主委都是由委員互選,除民進黨主政時第一屆主委因委員依政黨比例產生,經委員互選而由非執政黨籍的蘇永欽當選外,國民黨執政後,主委不都是被認為是行政院口袋中的人選呢?不管其真相為何,感覺好像選任或互選沒多大差別。因此國民黨實在不宜在民進黨執政時,仗著立院的優勢就立法要求互選主委,但現在執政了,就想應該由行政院長提名,才能貫徹行政一體,如此好像民進黨主政就不必在意行政一體?這種類似換位置後換腦袋的政策轉變,決策者都該給各界一個合理的理由吧!
這時讓我不禁想起國民黨前主席吳伯雄在國民黨完全執政時,對國人所說的一句話,那就是國民黨執政後作任何決策都會重視社會觀瞻!因此現在執政的國民黨如果認為此事是「昨是今非」,那就請注意前主席的提醒,決策前該注意社會觀瞻。而且我想行政院也不宜對此事替NCC作決策,不然不就更證實國民黨執政後,NCC真的已經不是獨立機關了嗎?如果真是這樣,我想所有卸任及現任的NCC委員都會覺得情何以堪吧!
政院任命無說服力
如果行政院及NCC真覺得此事昨是今非,主委應改由行政院長任命,那就請公開廣徵眾議,利用各種公開方式,去探究哪一種主委選任方式比較符合獨立機關的精神。
但是,即便NCC主委將來決定由行政院長任命,成為行政團隊的一員,各界可能還必須要追究,那當初何必要在既有的新聞局體制架構外再成立NCC呢?NCC成立的主要用意不就是因為其主管業務有獨立行使職權的需求,例如涉及媒體申設規範與內容管制,以及電訊傳播產業的龐大利益,因此應由獨立的機關來行使職權,而不宜由行政院下屬的新聞局來管轄。如果當初這些NCC成立的理由都未改變,那現在主張主委應改由行政院長任命所為何來?只是為了行政一體,還是為了要方便執政者操控大眾媒體的經營管理及電訊產業的利益分配?這點也要給社會各界一個說法!
平心而論,主委選任模式各有不同立論基礎,或有其優缺點,但重點在於不能因為執政與否而有不同主張。再者既然修改主委選任方式存在疑慮與爭議,NCC與行政院更應該審慎作為,因為主委選任方式不是不能改,但千萬要注意社會觀瞻,避免密室作業與專斷決策,應在廣徵眾議獲致共識後再形成最適決策,否則即便行政院真要為NCC裁決,這種無厘頭式的昨是今非,且缺乏決策理念的論述,相信對由在野變執政就改變決策思維的國民黨應該不是好事。
作者為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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